协会接受委托,对2014年-2015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统筹项目“昆山定点屠宰加工中心有限公司”进行验收。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次验收所需所有台账资料,并确保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职责是依据《江苏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对项目验收委托具体事项,组织专家履行规定的验收程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出具验收意见。
最终确定“昆山定点屠宰加工中心有限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反映公示项目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25-58533209-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