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受金湖县农业委员会委托,江苏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在金湖县组织召开了“金湖县 2017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会。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审查了项目文件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的汇报,最终决定通过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3日至3月9日。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反映公示项目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25-58533209-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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