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接受盐城市农委委托,对“盐城市2018年农业环能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承建单位的责任是提供本次评审所需资料,并确保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依据项目内容和农委对项目评审委托具体事项,组织专家履行必要的评审程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出具评审意见。
最终确定“盐城市2018年农业环能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反映公示项目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25-58533209-8313
2018年11月8日